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之余舒缓情绪、排解压力的首选地。在微博上点个赞、朋友圈里发个图,已经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重要娱乐内容。但是,即时通信工具在给人们带来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便利的同时,也逐渐成为谣言及违法信息的集散地,危害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和公共利益。比如,少数人利用即时通信工具发布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引起网民的反感和恐慌,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已经痛下决心,加大力度进行治理。
“微信十条”的制定无疑是一场及时雨,让不规范操作受到制度约束,让别有用心之人受到法律法规的震慑,这是对即时通信工具运行不规范的源头治理。一方面,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合法经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使用者必须谨言慎行、遵守相关规定;严格对用户信息和拟发布内容的审查,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不当信息,就不让用户注册使用,不让信息发布。《规定》意在治理朋友圈和公众号等公众信息服务中的某些乱象,而不是限制我我们的言论自由。不可否认,乱象丛生,治在必行。无论网上、网下,不管微博、微信,都不是“法外之地”。针对新型社交平台的兴起,适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乃势所必然。因此“微信十条”中有不少硬性规定,筑起了一道有实际意义的防火墙。(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