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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笔试9月20~21日进行
内蒙古新闻网  14-09-03 09:06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2014年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笔试将于9月20~21日举行。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两部分,9月20日举行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9月21日举行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层次(包括二专科)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层次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试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均是汉文试卷,考生可自愿选择用汉文或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不得同时使用两种语言文字作答。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符合报考部分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大学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学历审核与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同步进行,学历审核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时间、地点和安排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公告(http://www.nm.zsks.cn)。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大学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记者 高 佳)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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