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是自治区第31个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月,活动月期间,全区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民族团结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凝聚了力量。
近日,自治区民委在兴安盟举办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对27家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进行命名,并交流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通辽市多角度、全方位地广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良好氛围。乌海市开展了以“守望相助,建设富裕、文明、幸福、美丽、和谐乌海”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征文活动,在社区、学校、企业开展民族知识、政策、法律法规有奖问答活动,还举办了“民族团结杯”草原歌曲大赛。锡林郭勒盟采取开展民族团结好新闻评选活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堂教学、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巡回宣讲等方式,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兴安盟抓住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试点的机遇,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贯穿到各项事业之中,大力实施经济发展提速、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攻坚开发等9项重点工程,广泛开展尽责圆梦行动、携手奔小康活动等4项活动,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各级干部群众心中。
近年来,全区各地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今年,自治区实施了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从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到街道硬化、电力村村通和农网改造、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等,投入大量资金,计划在3年之内使农村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自治区党委、政府2014年还出台并全面实施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金秋时节,让1.8万名低保家庭新生每人一次性领到3万到4万元的资助金,保障了他们顺利入学。
各盟市也纷纷拿出有“含金量”的惠民政策。
乌兰察布市下达2014年民族学校蒙语授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707万元,对学前教育蒙语授课儿童、蒙语授课中小学寄宿生、全日制蒙语授课本专科学生进行补助奖励,让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从2010年至2014年,呼和浩特市共争取区、市两级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4635万元,实施各级各类项目320多个,全市12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全部通了电、电视、广播,有90%以上的村通了电话,89%的村通了柏油路和水泥路,总里程达到了867公里。近5年来,呼市还投入6亿元用于民族中小学、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教学楼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民族教育的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巴彦淖尔市共实施国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22个,项目累计覆盖少数民族聚居的嘎查(村)30余个,让15万余农牧民受益。呼伦贝尔市累计投入“兴边富民行动”资金5910万元,“捆绑”撬动其他资金5.7亿元,实施了53个项目。2011年以来,呼伦贝尔市累计争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9320万元,实施了340个扶持项目,有效地改善了人口较少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记者 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