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增添正能量
李佳讲话 胡毅峰马永胜出席
10月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增添正能量,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
李佳指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2004年开始试点,2008年全面试行。10年来,社区矫正工作使大量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在预防重新犯罪、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佳就全面提升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出5点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责任落实下去,把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抓好法律规章的落实,突出抓好依法监管,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在每一起执法案件的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能让群众、让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把重心沉下去,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的基层基础,切实发挥好基层组织、社会力量、专业队伍和专业人才等的作用,建立健全“专群结合、职责明确、综合施策、社会联动”的工作体系。四是要在用好老办法的同时,不断探索运用好现代科技、心理矫正、分段教育与分类教育相结合等新方法,努力提高社会矫正的质量和效果。五是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协调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
会上,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对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了详细部署,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分管领导分别作了具体部署。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盟市委、旗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领导等参加会议。(记者 黄永锐 陈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