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调解纠纷
赛罕区司法局在东苑小区举办法律进社区活动
赛罕区司法局在东苑小区举办法律进社区活动
法律援助服务市民
“高高的楼群,宽宽的马路,灿烂的阳光。清清的河水,绿绿的草坪,迷人的家园……美丽的星空和谐的家园,这就是内蒙古天堂草原,这就是呼和浩特草原的天堂……”
一曲《呼和浩特草原的天堂》,既唱出了人们对美丽神奇的塞外青城的无限憧憬和向往,也表现出了首府人民富足幸福的美好生活。
2013年1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国38个重点城市《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呼和浩特市的公职服务满意度和文化体育满意度两项指标分别名列第五和第七;2014年3月,呼和浩特市再次荣膺全国最具幸福感城市。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充分发挥法治的调节功能和保障作用,在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上,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把法治作为建设“活力首府、美丽首府、和谐首府”的一项具体抓手,让“最安全”与“最幸福”洋溢在每个首府人的脸庞。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就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呼和浩特,全民守法,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正在逐渐成为一种现实,一条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稳定和谐发展的法治之路,也正在呼和浩特市的实践探索下,逐步形成。
转变形式载体普法宣传教育构筑新格局
“现在找我打官司的人比以前多了许多,打官司也成了现在人们的‘口头禅’,每个人都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说起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内蒙古诚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毅深有体会,“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谈得上遵法、守法。”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几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呼和浩特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2014年4月,呼和浩特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这也是我市开展普法工作28年来首次获此殊荣。
组织法制文艺下乡村、印发《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在全市224个行政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纳入总体教学计划、建立社区法务室、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基地……据了解,“六五”普法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相应出台了决议——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呼和浩特的奋斗目标。
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呼和浩特市依法治市办建立并完善了年度学法考试、普法骨干培训、信息报送、统计报表等多项制度,同时在自治区首创探索建立了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制教育培训登记备案制度。
“过去普法是‘坐等群众寻法、罗列条文展法、会议室集中读法’,现在是‘上门讲法、以案释法、下基层援法’,群众成了‘法治大讲堂’的主角。”市司法局局长荣忠厚深有感触。
在依托传统普法方式的同时,我市也开始探索新媒体时代普法新模式。2012年,呼和浩特市依法治市办依托“呼和浩特普法网”开发建立了普法管理平台,在全区率先实现了普法管理信息化、网络化。2014年4月,又开通了自治区首家盟市级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并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了《与法同行》、《交警说交通》等法制宣传平台,在公园、广场、公交候车亭等公共场所设立法制宣传牌,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了40块视频平台,滚动播放各类法律法规,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感染力。
当下,首府市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
带头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
凡涉及争议的拆迁纠纷,都要经过法院裁判,拆迁工作由法院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时,邀请公证部门人员到场,对被拆迁建筑内的物品一一封存保管备案,全程录像;公安民警在执法时均佩戴执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只是我市依法治市的一个缩影,而其背后彰显的却是近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
“都说普法是政府的事情,受教育的是群众。其实各级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更应该知法、守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韩苏平认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首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转变领导方式的着力点。
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参加法制学习,为普法起到了重要的表率作用。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形成了涵盖各级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多项学法用法制度。几年来,我市先后对93名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全市共举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5场(次),旗县区举办科级干部法制讲座50场(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同时,我市还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决策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目前,“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我市广大领导干部的共识,“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执政风尚。
“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秦义在《全面推进法治呼和浩特建设》一文中指出,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