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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拒绝物业费与水费捆绑收取 呼市东苑小区面临停水
内蒙古新闻网  14-11-17 09:1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居民拒绝物业费与水费捆绑收取 东苑小区面临停水

  近一段时间,东苑小区1500户居民过得可不平静,隔三差五便有要被停止供水的消息传出,今天备水明天备水,居民每天都觉得很不安。11月5日,一纸通告再次贴进小区,让本不平静的小区更加“热闹”起来。无奈的居民向本报求助,希望引起关注,恢复平静的生活。截至记者11月16日发稿,东苑小区居民用水正常。

  【通知】

  得到消息开始备水

  9月17日,本报刊发消息《部分居民拖欠水费 东苑小区面临停水》,对由于部分居民拖欠水费,东苑小区面临停水一事进行了报道。

  11月10日,记者再次来到东苑小区看到一些单元门口处张贴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收取污水处理费和自来水费的通告》,通告下面有手写的补充说明,说明的大概内容为,因为呼和浩特市东瓦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大数额水费,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将对该小区定于2014年11月10日停止供水处理。望未交水费广大用户积极到物业交拖欠水费。

  这张通告引起居民恐慌,从9日晚到10日早晨,几乎所有得到消息的人都在储备水,几乎家家户户都在储备水,大盆、小盆、电饭煲、洗澡盆等凡是能装水的容器都装满了水。不过,记者在10日17时离开小区时,小区并没有停水。

  【疑问】

  居民为啥不交水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水费并非自来水公司上门抄表收取,而是由物业公司代收,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代收关系导致了这场被停水风波。居民为啥不交水费?居民们告诉记者,不是他们不交水费,而是物业公司不收。很多居民愤愤地表示,物业公司要求交水费之前必须先交物业费,否则不收水费,这一捆绑收费方式让很多居民不解。“物业服务不好,我们可以拒绝交物业费,凭什么要捆绑在一起?”居民质疑。

  采访中,一些居民还列举了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如小区健身器材破损后无人修理,单元门锁坏了大半年没人管,小区蒿草一人高了不给修剪等等。

  【诉苦】

  物业:半年没发工资

  不交物业费就不收水费?11月10日,内蒙古龙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李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毫无避讳地给予了肯定答复。他说,小区物业虽然没有做到完美,但是全体职工都在尽力做,没有完全让居民满意。“由于大部分居民不交物业费,我们公司已经五六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即便这样,我们还是在服务居民。”李经理说。

  那物业为何要代收水费呢?李经理解释,这是开发商和自来水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在开发商还没撤出小区前,水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以前,我们都是提前垫付给自来水公司,其实我们一点好处也没有,滴、冒、跑、漏造成的浪费都由我们物业公司来承担,我们还要配置专员上门查表,我们付出这么多,如果居民不给交物业费,我们肯定不收水费。”李经理说。

  当记者问李经理,有多少居民不交物业费?居民共欠了多少水费和物业费?李经理表示具体数字还没统计,大概有七成居民家庭都没有交。那么,下一步物业准备怎么做?李经理说没有办法,除非居民交哪怕是部分物业费和水费,物业公司再协调自来水公司,否则只能接受自来水公司停止供水的事实。

  【问题】

  自来水公司:2年欠费38万多

  为此,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费征收中心第十五收费所催收工段长张鹏,据他介绍:“目前东苑小区从2012年12月份到2014年拖欠水费共计388856.79元。今年交的是前几年产生的费用,2014年已经发生了11个月的水费,顶多交过一两次。每个月水费发生的额度是近3万元。该小区内有1500户居民,一旦停水,发生面积比较大,影响也比较大,我们也多次和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尽可能进行协商,哪怕交一部分也可以,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了。2012年以前,该小区居民交纳水费一直都很积极,2012年以后,物业公司频繁换经理,交纳水费时就开始以种种理由推诿。对于该小区不交纳水费的现象,目前,我们已经采取正常手续向自来水公司进行汇报,并形成停水报告已经批示,张贴公告后,几天后采取停水措施。”

  对于这种现象,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费征收中心第十五收费所赵所长告诉记者,这种现象是老旧小区的常见现象,他们只能积极协调解决,多次催费,具体情况也会酌情考虑,只能多次做工作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张鹏还告诉记者:“对于此事,我们也和赛罕区东风路社区进行过沟通,希望他们配合我们一起把水费收上来。”

  对此,东风路社区居委会刘主任告诉记者:“目前,我们也正在和东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协调,实在不行只能采取水表对户,一对一进行收费。”他还告诉记者,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物业公司已经收取了一部分水费,不好实现水表对户这种形式收费了,所以比较麻烦。

  【说法】

  律师:居民有权拒绝

  捆绑式收费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自己的物业服务,作为业主可以拒绝或者降低减少物业费这方面的权利。水电暖特别是水费以物业服务公司来代收,给予的供水合同必须是在自来水公司和业主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础之上,来进行履行合同。但是,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只是代表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来进行收取费用,不得和另外一种合同的法律关系混合在一起。作为业主来讲,有权拒绝其捆绑式收费,也有权利向自来水公司直接进行交费。自来水公司不得以物业公司代收为理由拒绝接受费用。如果自来水公司拒绝业主直接交付的水费,业主有权利要求自来水公司正常供水。自来水公司也不得以物业公司来代收费用为由而停水。要是业主及时足额地向物业公司(自来水公司代理人)及时交纳水费以后,就有权利享有足额、保质保量的享受权利。作为物业公司来讲,在整个代理收费的过程中,也不得收取任何的中介服务费,也不得以自己利益来进行捆绑收费。

  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利以物业公司捆绑收费而受到侵犯,也可以向消协部门或法院进行诉讼。(记者 刘 睿 丁利冬)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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