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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孩子服用尼美舒利颗粒死亡”系谣言
内蒙古新闻网  14-11-21 11:35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近日,一条关于“市中医院王晓燕主任呼吁小孩发热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药品”的消息在微信被众网友转发,“请大家注意,市中医院王晓燕主任真心呼吁:有小宝贝的朋友,小孩发热时不要用尼美舒利颗粒退热,工作以来已经遇见5例这样的病人,发生瑞氏综合征,4个抢救无效死亡。昨夜又一个小天使离开,此药已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小孩发热一定不要用……”不少网友对消息的真实性提出质疑。11月6日,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市中医院了解情况,药剂科主任王春莲表示,医院没有叫王晓燕的主任,也没有叫王晓燕的大夫,“尼美舒利颗粒药品致儿童死亡”的事件为谣传。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2011年5月15日,在《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市民:没有明确的诊断,病人不要擅自用药,以免造成病情的延误或不良反应的发生;严格遵照医嘱用药,药品治疗方案是根据病情及病人的生理特点等诸多因素综合后决定的,切不可随意更改,以确保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要迷信某些药品,譬如过分地迷信新药、进口药、贵重药、滋补保健药品等,医生配给药物后,病人要按医嘱用药,并随时观察、体验病情的变化并及时反馈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对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及时停药就诊。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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