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要做好顶层设计,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既为党领导依法治国谋划了总思路,也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了新路径。同样,实现自治区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也必须要遵循这一基本思路和路径。
(一)党领导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基本思路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用“三统一”和“四善于”,为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指明了方向、谋划了思路。
1、坚持“三统一”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要领导好并最终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要严格遵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这“三统一”,一方面,明确了党委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所应扮演的角色,以及法治在治国与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和执政过程中,必须要不断提高领导艺术和执政能力。同时,也极大地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勇气,向世人表明,党不仅要执好政,更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通过练好“内功”,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模范和表率形象。
2、做到“四善于”
《决定》提出的“四善于”,为党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抓手。一是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这就要求党必须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能力;二是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只负有推荐和建议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而其使用和任免则必须要通过法定的程序来实施;三是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就要求党的领导绝不是包揽行政权力,而是要积极支持政府机构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司法,引领各类组织依法运行,营造健康有序的法制环境。四是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就要求党既要尊重人民意志、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又要从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利益的角度,做好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工作,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党领导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施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不仅对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基本思路进行了统一规划,同时也围绕实现这一总目标,对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出了系统部署。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内蒙古作出了具体部署。
1、实现依法执政,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和推荐重要干部等,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同时要保证人大、政府、司法等机关依法履行各自职能,真正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一是要不断完善党领导立法的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二是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注重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党委要做促进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三是各级党委要领导和支持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国中积极发挥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只有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才能保证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实现。一是要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好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积极作用。二是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和解释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是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此外,还要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其依法办事能力。
3、弘扬法治精神,持续营造全民守法的意识和氛围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是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持续深入地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才能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赵树禄 单位:内蒙古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