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宣传形式 培育宪法信仰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周黎明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是我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要努力培育公民法治信仰。当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种种与宪法精神相悖的现象,究其原因,根子就在于对宪法的信仰没有真正树立。为此,要以培育公民法治信仰为目标,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宪法所反映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基本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根本制度,大力宣传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使全体公民不断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让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得到全体公民的普遍认同和遵守。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改进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宪法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健全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努力使宪法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拓展普法渠道,坚持“法律六进”,探索建设法治文化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等载体,积极发挥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社会志愿者、基层法律顾问等法治宣传群体的作用。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教育,要坚持学用结合,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检验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把推进“法治旗县”、“法治苏木乡镇(街道)”、“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作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全力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法律需求,推动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做到应援尽援。同时,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努力满足各类社会主体的日常法律需求。
严格依法办案 推动法治建设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建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全社会必须一体遵行。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在工作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人民法院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的领导。要坚持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法推进法院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要在审判活动中排除一切干扰,坚持依法办案,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坚守法治的定力。坚决排除各种非法干预,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法定的诉讼制度,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民法院要通过严格公正司法,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都能被一视同仁,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参与诉讼、平等地得到保护、平等地受到尊重。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一切合法权益。要实行诉访分离、审执分离,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制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利。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司法为民。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在执法办案中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切实保障公民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切实保障公民各项权益得以实现。采取有力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必须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人民法院要健全内外部监督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要主动接受包括人大、法律、新闻媒体等各方监督。要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司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