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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出台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1 09:43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呼和浩特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以下简称“道德委”)日前成立,并出台呼和浩特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章程规定,道德委是我市新闻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对外埠采访记者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督促引导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树立新闻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章程规定,道德委的职责是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汇集崇德扬善、积极向上的正能量。适时聘请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社会监督员,受理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本市和外埠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本市和外埠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报送相关部门机构。对新闻道德方面的倾向性问题进行调研,实施动态监测,提出风险预警。组织实施对新闻机构社会满意度测评。对建立健全新闻法制、规范职业行为提出建设性意见。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培训和理论研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道德委委员由呼和浩特新闻行业代表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担任。

  道德委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或新闻队伍建设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道德委评议对象包括呼和浩特市内经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市属媒体,驻呼中直大企业媒体,驻呼中央、省级媒体记者站(分社),以及上述新闻机构的新闻从业人员;同时包括来呼采访的市外(外埠)新闻记者。

  为了更好地加强我市新闻界职业道德建设和对外埠采访记者道德失范行为的监督,道德委公布了投诉电话、电子信箱。

  举报热线:4606183

  举报邮箱:hsxwc@163.com

       章程

  (记者苗欣)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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