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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你有这些违法行为吗?
内蒙古新闻网  14-12-22 11:26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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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市私家车保有量越来越高,一些车主因为对交规细则不太清楚或是行车不够谨慎而违章被罚款扣分的现象也随着增加。为此,记者对我市交警部门进行了采访,针对经常性的罚款和扣分的驾驶行为进行再梳理,提醒广大车主文明出行,争做文明市民。

  切莫稀里糊涂被罚款

  近日,我市市民宋学仁买了一辆私家车。由于是新手上路,他对有些路段的限行不是很清楚,“感觉限行的路段和时间都不确定,很担心自己会违章。由于科目一考的时间距离现在太远了,一些交规记不住了,有些时候稀里糊涂地就被罚了。”针对这一现象,通辽市交警一大队民警代彤告诉记者:“市区内所有的限行路段都是有明确的交通指示牌的,新上路的车主一定要认真观察,否则一经被交警发现,将会面临各种处罚。马路上的单、双黄线就好比马路中央的‘一道墙’,是不能逾越的。车主如果在距路口50米处的白色实线区,是不允许随意变更车道的。如果变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将会被罚款200元。如果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的,按照《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将处以150元罚款,记驾驶证3分。”

  心存侥幸容易被吊销驾驶证

  有些机动车主在行车时,遇见黄灯闪烁时,会一脚油门飞驰而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容易造成闯红灯?代彤告诉记者,当黄灯闪烁时,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是可以继续通过的。但如果没有越过停止线而造成闯红灯行为,按照《办法》,闯红灯是要记6分,同时罚200元。如果闯两次红灯,驾驶证就得重新考过。

  小习惯也能带来大处罚

  在大街上,总会看见一些车主在开车时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拿着电话聊个不停。有的车主不系安全带,把安全带假装披在身上,开车抽烟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这些生活常见的开车习惯,都时刻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对于这些行车不文明现象,代彤告诉记者,按照《办法》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100元罚款,记驾驶证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按照《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100元罚款,记驾驶证2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100元罚款,记驾驶证2分;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而很多男性司机习以为常的在行驶中抽烟,要罚款50元。

  知法犯法必受处罚

  比起一些新车主,一些有多年驾龄的老车主十分了解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甚至对每一个路口的摄像头管不管用都一清二楚。于是,他们中一些人出现了遮挡车牌、超速驾驶等“便利”行为。

  对此,代彤告诉记者,遮挡号牌主要就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法眼,根据《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驾驶证12分。按照《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1500元罚款。

  装饰爱车要有度,过度将被罚

  在路上,人们经常看到一些女车主喜欢对自己的车牌贴钻,亮闪闪的水钻非常好看。还有人在车牌框上安装卡通图案,有的则在车后窗上挂满毛绒玩具。也许您不知道,这些看似个人行为也会违反交规,甚至面临严重处罚。

  代彤告诉记者,按照《办法》,车牌不得进行改装和涂抹,机动车驾驶室内也不得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按照《办法》,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将处以100元罚款。贴钻是属于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根据《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处200元罚款,驾驶证12分。

  记者陈永超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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