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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成效显现
内蒙古新闻网  14-12-26 17:54 打印本页 来源: 呼伦贝尔市政府网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谋划、通过采取“四项”措施,探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有效途径,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深入摸底调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 年初开始,组织人员历时四个月完成了全市16.9万户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网络经营的搜索工作,对304户经营主体建立了档案。截至11月底,呼伦贝尔市网络商品交易经营主体(官网)365个,经实地走访核实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第三方平台2家,据不完全统计,各类网店近1000户。拉手网、生活网、美乐乐、窝窝团购等很多外地网站都设立了呼伦贝尔分站或体验店,有的开展了经营活动。目前,我市网络交易以销售地方特产、提供网络中介、餐饮旅游服务等为主。总体看,网络商品交易市场正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影响力和经营规模有限。

  二是扎实开展日常巡查,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 走访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等4家网络经营平台或体验店,如呼伦贝尔亿购、火网、美乐乐网站海拉尔体验店等。通过走访查到比较大的网店有21家,如海乳旗舰店、百味鲜、草原勒勒车等。在走访中,大力宣传新《消法》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政策法规,引导电子商务主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树立诚信经营理念。

  三是强化预警指导,维护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十月下旬开始开展“双十一”消费维权宣传工作,通过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红盾微信平台发布消费提示、消费警示。走访17户网店实体店,约谈2家网络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发放《呼伦贝尔市工商局致广大网络商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加大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行政指导, 要求广大网络经营者杜绝先提价再打折等虚假打折行为,禁止使用“全网价格最低价”等绝对化宣传语,要求电商严格落实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不能以商品外包装被拆开为由拒绝退货。

  四是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网络市场维权工作能力。 从今年7月开始,投资70多万元,建立了电子证据分析实验室。在机关建立了呼伦贝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还包括网络商品交易指挥中心大厅、数据分析取证实验室、涉密设备存储间、网络设备及配电间。网络商品交易指挥中心大厅设置了2*3的拼接屏用于数据比对、案情分析、展示使用。购置了美亚柏科的分析塔、取证魔方、手机取证一体机、DC-801存储卡获取设备、CR-1000恢复大师、SC-2060 C 取证云服务、网络监管取证系统等硬件软件设备,目前购置的设备已经到位。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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