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切实纠正“四风”,呼和浩特市纪委12月29日发出通知,要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不碰纪律红线。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12388、4607162,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4606437。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