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读者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称:“今年11月,我在公园东路塞外康都家居超市内的富丽嘉门店订购了一套2400元的布艺沙发。12月11日,沙发送到了我家。之后的10多天内,我觉得沙发的异味很大,很呛人。打开沙发的坐垫发现,成块的海绵都是用海绵胶粘和而成,我怀疑厂家用了不合格的胶水。后来,我找到富丽嘉的郭经理要求退货,但是对方以产品质量没问题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
12月26日上午,记者来到塞外康都家居超市,超市的李经理和富丽嘉门店的郭经理正在和李女士协商。郭经理再次表示,沙发的质量没有问题。当记者向其索要产品合格证以及环保检测证明时,郭经理说店里没有,他只是告诉记者,沙发是北京一个厂子生产的五洲牌,如果需要相关证书,可以让厂家邮寄过来。记者追问为何在顾客购物时不提供这些证明,郭经理表示,因为其所售家具并不是什么知名品牌,因此店里就没有这些证书。再者说,也没有顾客主动向他们索要。记者就此转问超市的李经理,没有任何证书的情况是否在该超市普遍存在,李经理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这些证书厂家应该有。
就李女士的退货要求,李经理表示,李女士应当将沙发送到质检部门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证明沙发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因此损害了李女士及其家人的健康,那么超市和经销商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答复,李女士认为,超市和富丽嘉要求她去检测是不合理的。
12月29日,内蒙古庆胜律师事务所的白喜文律师就此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该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另外,国家轻工业行业标准中对软体家具沙发产品标识问题也有明确规定,产品或标识上应提供:生产者中文名称,地址和通讯信息,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家具使用说明书。此外,国家对家具检测有一个国标(GB18584——2001),里面规定了有害物质的具体限量。消费者可以索取检测报告,并对照国标以甄别家具是否环保。鉴于上述规定,当李女士对所买沙发的质量提出质疑时,富丽嘉门店应当主动向李女士提供这些证书,以证明其所销售沙发的安全可靠,而不应当要求李女士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记者 杨 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