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市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汇报
内蒙古新闻网  14-12-31 08:55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以3000户左右为标准,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原则,将全市划分为289个社区(新城区48个;回民区57个;玉泉区49个;赛罕区87个,其中包括金桥开发区6个;土左旗13个;托县12个;和林县10个;清水河6个;武川县7个)。各旗县区在社区功能上,统一按照“三室一厅二站一网一栏”进行设置(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室、社区警务室、多功能室;一厅即综合性服务大厅;二站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文体活动站;一网即社区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工作网;一栏即社区宣传栏),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我市社区机构框架由社区党支部、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站组成,实行“居站合一”、鼓励“两委交叉任职”即:居委会除履行自身工作职责,还要协助做好政府职能下沉到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同时,鼓励社区党支部成员参与居委会选举,兼任居委会成员,目的是降低人员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社区工作人员包括党支部、居委会成员和聘用人员,性质分为正式干部、公益性岗位和民生志愿者。正式干部实行事业编制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旗县区财政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遇,民生志愿者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按月发放。

  鉴于发展需要, 2004年我市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临时性机构转为固定的职能部门,设在民政局开展工作。自2005年起,市四区也陆续批准成立了相应的社区办公室,承接相应的工作事项。旗县由于社区数量较少,社区建设工作仍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

  二、近年来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社区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作为提升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逐步自治”和“职能下沉,功能整合”两个理念,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社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2]11号)要求,全面提升了社区保障水平。

  一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每年安排1000万元社区办公用房补助资金,用于对各区、旗县社区办公用房新建购买和升级改造的补贴,并于2013年起,将补助资金提高到了每年2000万元。从2011年至今,全市累计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167处,新增建筑面积14.52万平方米。其中,建成了6个5000平方米的精品示范社区,显著改善了社区办公服务环境。

  二是逐年增加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从2011年的4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0万元,并建立了按财政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的机制。同时,自治区从2013年起为每个社区下拨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缴纳房屋水、电、暖;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修缮与维护内部设施;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

  (二)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大市民服务格局,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我市构建了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区级市民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政务管理模式。在社区层面,全面整合各部门在社区自建的工作平台,把民政、计生、人社、公安等部门的89项工作,按照协助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协助职能部门进行监管、协助职能部门开展公共服务、以社区为主体组织开展服务、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等职责类别全部纳入社区服务站,集中为居民提供一门式服务。

  二是增强社区服务意识和能力。为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我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社区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安排社区公益性服务引导资金,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对社区开展的贴近百姓实际、符合居民意愿、服务理念先进、社会效益明显的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进行奖励。2011年至今,共表彰服务项目142个,有力地促进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营造了和谐的社区氛围。

  三是推进社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满足社区居民养老服务需求,从2011年起,我市要求服务场所在300平米以上的社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活动中心,条件具备的要积极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大力开展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66个,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日间照料。2011年我市成立了首家社会化为老服务信息中心,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为市民提供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家电维修等9大类100余项便民服务。通过几年运行,目前该中心已发展各类加盟企业130多家,组建应急服务队伍12支,在全市范围内共计安装电子保姆1300多户,发展平台用户5000余户。

  四是搭建社区沟通服务平台。为发挥社区的区域性管理服务作用,切实将社区打造为城市基层管理的平台、沟通联系居民的平台,让百姓进一步了解社区、融入社区、建设社区,市社区办与呼和浩特人民广播电台城市生活广播合办了大型专题广播栏目《和谐社区》,每周一、三、四、五下午16:00—17:00集中邀请社区负责人对开展的特色工作和各自优势进行介绍和交流,安排社区活动团体宣传社团开展的活动,通过电话连接的方式与居民沟通、交流,搭建了一个社区与居民互动互助的电波平台,对宣传社区工作、增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社区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全面优化社区干部结构,从2008-2011年,我市每年为社区公开招考200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目前,全市现有社区工作人员4381名,其中下派机关干部和招聘大学生1512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1356人,其他聘用人员1513人,大专以上学历占41.4%。

  我市社区普遍建立了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社会救助、环境治理、公共卫生、群众文化等各类下属委员会。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和工作重点,委员会吸纳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部门、相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建,及时反馈居民利益诉求,发现排查问题。按照每50户1名的标准,重点从社区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热心人中,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将居委会的工作触角延伸到小区、楼院,建立了一支居民广泛参与的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

  我市要求在社区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努力拓展社区志愿服务的内涵,发挥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

  (四)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基〔2013〕69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农村试点社区创建工作。在全市总体规划了13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包括自治区在我市选择的2个试点)。农村社区试点综合考虑了人口、资源、道路、地理位置、产业结构及发展前景等因素,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公共服务延伸相结合、与互助服务开展相结合、与村容村貌转变相结合,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建设。通过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各试点的整体环境和服务功能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自治区农村试点社区金河镇舍必崖村,用地面积7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其中六层住宅面积85000平方米,二层低密度住宅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其中之一的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248平方米,建筑主体为地上三层,功能设置有卫生室,一站式服务大厅等服务设施。目前,所有项目均已主体封顶,正在开始进行配套建设及装修施工。

  三、工作中的不足

  (一)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为促进社区建设工作健康快速发展,2012年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12〕18号),对社区工作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未完全理顺,如:给社区部署的协助性工作较多,有些部门以“重心下沉”为由,将部门工作摊派到社区,不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占用了社区大量工作精力,导致社区工作趋于行政化,缺少贴近居民的互动式服务,影响了居民的融合度和对社区的认同感。

  (二)社区干部队伍缺乏稳定性

  市委市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实基层干部力量、提高队伍素质,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干部的抽调、轮岗过于频繁,各街道也普遍存在定期调整社区干部的现象,造成社区干部资源流失,影响了社区工作的稳定开展。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包括服务场所、专业服务队伍和配套服务设备,与老人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尚未建立,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不能充分满足老年人个性化、专业化的养老需求。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乐的冬季那达慕
魅力蒸汽机车
还是大棚收入高
大棚里栽花卉
安装太阳能面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传承
“暖心贴”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