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在群众组织工作中,通过“三抓三保”,保障了群众组织工作有力推进
抓好星级化管理,保障转化升级。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分析,并进行分类定级。年初全旗评定先进嘎查村30个,比例占44.1%,一般嘎查村34个,比例占50%,后进嘎查村4个,比例占5.9%。通过广泛调研找准症结,修改完善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一支部一对策,明确整顿方案,整顿落实情况全部公开,通过选好带头人、理清发展思路等多项措施,4个后进支部转化升级率为100%,确保后进支部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
抓好“532”工作法,保障“四权”落实。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入村宣传,制作操作流程图,建立“532”民主议事工作档案,将“532”工作法作为嘎查村党组织的考核指标,通过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嘎查村级“两委”班子工作。全旗68个嘎查村已全部推广使用,51个嘎查村决策使用情况在3次以上,确保广大农牧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四权”落实到位。
抓好党组织设置新模式,保障党建工作有活力。实行“村企共建”、“一区多村”、“村村联建”等党组织设置模式。整合资源要素,在全面摸底调查、掌握产业定位、充分尊重组织沿革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有效开展了嘎查村党组织整合工作,将全旗原有的68个嘎查村党支部整合为42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嘎查村党组织发展活力,强化为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