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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呼和浩特兴安南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内蒙古新闻网  15-01-06 09:2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3日凌晨在兴安南路武警黄金二支队大门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4日肇事者投案自首  伤者急需手术警方通过本报寻找伤者家属

  3日凌晨,在赛罕区兴安南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肇事后不顾伤者而弃车逃逸的无证驾驶人王某某,于4日投案自首。目前,事故中的中年男性伤者的身份却仍没有确定,交警希望通过本报寻找伤者家属。

  驾驶人撞伤行人后弃车逃逸

  3日凌晨4时40分许,赛罕区交管大队接到市民报警,称在位于兴安南路武警黄金二支队大门口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大约五分钟后,事故民警赶赴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在事故现场,警方看到,一辆车头朝南、车尾朝北的三菱小轿车停在路边没有熄火,车内无人。在车辆一旁,是一摊血迹和伤者的两只鞋。通过事故现场留下的刹车痕迹以及三菱车的车头处碰撞痕迹,警方分析认为,这辆三菱车就是肇事车辆,而肇事车辆驾驶人极有可能已弃车逃离现场。

  据医护人员介绍,被撞伤的中年男子颅脑出血、右腿骨折、头部外伤,伤势很重,需要手术治疗。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伤者实施手术需要经过家属的认可签字。可是,因为伤者已经昏迷,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物件,医院方只得对其采取了保守救治的方式。

  肇事者投案自首

  通过调取到的监控录像,警方得知,在当日凌晨4时35分,肇事车与徒步由东向西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之后,肇事者停下车查看并在现场徘徊了大约1分钟就逃离了现场,不知去向。

  警方根据遗留在现场的肇事车辆牌照号,查询到了该车车主的相关信息。然而,当警方拨通了车主电话后,对方告知,车辆不久前刚刚卖给了他人,只是没有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随后,警方又通过原车主提供的相关线索,查询到了目前该车辆所有人王某某的手机号,但王某某已经关机。警方通过联系王某某家属,又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王某某逃避责任的利害关系。4日上午,王某某最终前往赛罕区交管大队投案自首,并委托其家属为伤者支付医疗费用。

  5日上午,记者了解到,事故中受伤的男子年龄约在30-40岁间,身高大约160厘米,事发时穿着黑色与橘红色拼接的灰色条绒裤、黑色皮鞋。但因为头部和面部有严重外伤,无法认定其准确年龄和容貌体征。

  赛罕区交管大队事故股交警介绍,事发时,伤者徒步在兴安南路由东向西通过马路,因此他可能就居住或者暂住在附近。经过两天的保守抢救,目前,伤者生命体征较为平稳,但仍旧处于昏迷状态,需要手术治疗。希望伤者家属能尽快前往或打电话与赛罕区交管大队取得联系,电话为4605820、4605149。(记者 郭治华 通讯员 张彤)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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