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宋福等3人被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22日,本报针对“银实贷”网贷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投资者上门讨债一事进行了报道。2015年1月5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宋福、韩权、李某被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份开始,宋福、李某、韩权经过多次商谈,共同预谋以P2P网贷平台的模式,通过互联网从事融资活动。2013年7月18日,三人共同成立内蒙古福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投资咨询公司”),由韩权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占5%的股权,李某占25%的股权,宋福的妻子耿某占70%的股权。主要从事投资信息咨询、理财咨询、网络信息咨询。
福华投资咨询公司成立以后,3人在未经相关金融主管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由李某联系、购买网站软件、租用服务器。在该公司网站“银实贷”(网址:http://www.yinshitouzi.com)上发布借款标的信息,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以月利率4%左右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公众进行投资。在具体操作中,投资人可通过“E汇潮”和“环迅支付”两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直接向指定的账户中汇款。在经营过程中,由韩权负责记账,宋福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从2013年8月份开始,截至2014年8月18日案发期间,宋福、韩权、李某共计向社会不特定公众676人非法吸收投资款3285万多元;截至目前仍有投资款1537万多元没有退还。
1月5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宋福、韩权、李某被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首席记者 时婷婷 通讯员 康丽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