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细则有望本月出台
内蒙古新闻网  15-01-09 09:24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新闻网  
 

  近日,有多位市民打来热线询问,在包头市持有农村户口的个人,是否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包头市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细则正在拟定中,预计本月出台。

  高先生户籍所在地是包头市土右旗将军尧镇,农村户口,但是已经在包头市区居住多年,想在包头市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记者了解到,在包头市个人缴纳公积金具体细则没有出台的情况下,高先生必须缴满12个月社会保障金,并且由社保部门开具证明。带着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据包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正在研究拟定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细则,预计本月出台。新规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上发布,广大市民如需办理此类业务可以关注http://www.btgjj.com/,也可致电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进行查询。

[责任编辑 魏莉 ]

欢乐的冬季那达慕
魅力蒸汽机车
还是大棚收入高
大棚里栽花卉
安装太阳能面板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欢迎你,新战友!
“暖心贴”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