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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被灼伤 徐女士投诉获赔
内蒙古新闻网  15-01-09 09:49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祛斑被灼伤 徐女士投诉获赔

  1月6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投诉案件,经协商,美容店退还了徐女士3000元美容服务费,一次性赔偿后续治疗等费用1万元。

  2014年12月25日,赛罕区呼伦南路工商所接到徐女士美容投诉一案,该所执法人员对投诉内容迅速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徐女士在赛罕区人民路一家美容店支付4000元做祛斑美容,该店工作人员对其面部选择激光进行祛斑美容治疗,但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徐女士脸部被灼伤,斑痕不仅未褪去,反而扩大了面积。经医院诊断证实,徐女士脸部的伤属于激光治疗所致。于是,徐女士向美容店提出退还4000元美容费,并赔偿1万元的后续治疗等费用的要求,但美容店只同意退还部分服务费,不予赔偿。无奈之下,徐女士拨打了12315进行投诉。

  执法人员调查后,情况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执法人员进行了调解,徐女士获得上述赔偿。(记者 刘睿 通讯员 王静)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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