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王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称:“现在的骗子骗人的花样真多,要不是我认识律师朋友,险些上当。我希望通过《北方新报》提醒读者小心这种骗局。”
几天前,一个自称是北京市某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给王女士打来电话称王女士被起诉了,随后,他给王女士发来了这样一条短信:北京市某区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5)初字第某某某号【姓名:**身份证号:150105********7327】案由:淘宝公司以对您进行起诉,您于2015年1月10日参加淘宝公司十二周年庆典活动中违反了您与淘宝公司所签署的领奖合同以及活动规定,经本院查核确实属实,现本院将全权受理,同时您将处于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至十万元不等。收到传票后请您立即与本院联系解除合约……
收到所谓的传票后,因为姓名与身份证号均正确,王女士给“法院客服电话”拨了电话,进行了核实。随后,她又收到了手机来电显示为“北京市某某区法院”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尽快把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上报法院,否则将实施拘捕扣押审理。王女士当时被吓蒙了,挂掉电话后,她把短信给身边的家人看了,然后找到了一位当律师的朋友,经过认真核对,大家才发现这是一个骗局。
记者了解到,骗子一般都是使用网络电话来编造谎言,进行诈骗。据民警介绍,骗子使用的网络电话可以任意拨打手机或固定电话,可随意更改显示号码,有很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内蒙古仁众律师事务所的马冀春律师解释;“此类骗局法律工作者一眼就能看穿。比如,北京的法院哪有‘客服’电话?如果读者遇到此类情况,千万不要慌乱,应该找律师咨询,合法应对。”(记者 周 波 实习生 李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