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护佑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向制度化法治化目标迈进
历经多年努力,我区实现了由风沙源头到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蝶变。在荒滩戈壁,在大漠荒原,建造了一道道绿色长城,织就了一张张绿色大网,缚住了肆虐黄龙。2014年,全区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持续双增长,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持续双减少。
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师宝鲁认为,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实施,得益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得益于完善生态建设机制。“这些举措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起全区生态建设的强大合力。”
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增添了新的活力。2014年,全区10.2亿亩草场纳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范围内,534万名农牧民从中受益。全区为此投入各级财政资金53亿多元,是项目实施以来投入最多的一年。
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格执行,草原生态持续退化的趋势得到缓解,项目区生态逐步好转。2014年,26个旗县开展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规范,优化了草场资源配置,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牧业增效和牧民增收。2014年,全区草牧场流转面积达到7000万亩,增长了11%。
在成绩的鼓舞下,我区建设美丽草原的脚步更加铿锵有力。2014年,我区重磅推出一系列生态建设举措——
制定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总体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组建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开工建设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节水改造工程;
建立健全耕地和草原保护制度,全面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在部分旗县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随之,各盟市、旗县(市、区)积极行动起来。
2014年,锡林郭勒盟成立了生态保护委员会,这在全区属于头一份。锡林郭勒盟盟长张院忠说:“此举是为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体制的活力和效率,将全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坚持“生态立旗”的通辽市扎鲁特旗,对生态建设制度执行的态度是“一竿子插到底”。无论是资金投入、移民安置,还是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禁牧舍饲等,都严格执行,把生态保护建设工作纳入基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的实绩考核项,为秀美山川撑起了“保护伞”。
2014年岁末,《乌审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顺利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地处毛乌素沙地腹部的乌审旗,确立了建设西部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新“坐标”。
保护生态环境,不仅要有立竿见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续的制度安排。我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正朝着制度化、法治化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