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处: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和市委44项具体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任务,一年来,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4起、2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2人。在查处的问题中,违反工作纪律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最为集中,分别是87个和25个,处理了2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
一个地区八项规定执行得好不好,除了靠自觉,还要靠监督。没有纪检监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执行必然会走样,时间长了,歪风邪气就会卷土重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问题,我们的态度是鲜明的,那就是“零容忍”、“严惩处”,谁违反就查处谁,绝不手软。
有些人觉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警告或者记过,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太较真、有点过。岂不知,小事情折射出的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过去在党政机关或服务窗口,上班晚来一点儿、下班早走一会儿,闲来看看视频、打打游戏,都觉得没什么;逢年过节发点年货、购物卡,送点节礼,也觉得理所当然。这些所谓的“小事”,群众看在眼里会怎样?还没有给群众办事,先寒了群众的心。所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那就是顶风违纪,顶风违纪就要受到严肃处理。
盯节点: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回潮
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是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手段。
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在《赤峰日报》、《红山晚报》和赤峰纪检监察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了党员干部收送礼品礼金的举报电话,开通了短信举报平台。同时,派出多个暗访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对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从检查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有的因为春节渐近,上班时间去逛超市商场,置办年货,造成离岗脱岗;有的因为临近岁末,业务工作少了,便在办公室看起电影、打起游戏来;还有的因节前探望亲朋,于是开上公车。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之所以会这样,就是这些人对抓作风建设的新常态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还存在侥幸之心和观望之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