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盛世东园小区北区18号楼居民迪乐向本报反映:“从2013年我住进这个小区以来,我家的电费一直是按照每度电0.43元交的,每次收费都是由物业公司来收取,然后交给供电公司。2014年9月份,我们小区更换了一家物业公司,电费从0.43元涨到了0.45元,每度电多收了2分钱。按照呼和浩特市阶梯电价,起步价格为每度电0.43元,按照阶梯收费。据我了解,我们小区一共有50多栋居民住宅楼,只有几栋楼还没有将供电移交给供电部门,这是导致我们的电费比其他居民电费多出2分钱的原因。就此事我多次找到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反映,可是一直没有结果。”
2月2日,记者来到位于南二环的盛世东园小区,找到了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呼和浩特市温欣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孙经理,他告诉记者,盛世东园小区目前只有5栋楼外加2个单元的居民楼的供电没有移交,一共有600多户居民。供电收费依据一个总电表进行收费,基于此无法执行阶梯电价,收费按照每度电0.442元收取,居民每户用电都通过总表接入,其中有损耗,物业公司按照每度电0.45元向居民收费。即便每度电多收0.8分钱,物业公司每月也无法弥补损耗的损失。至于为何没有将电表移交给供电部门,孙经理称,供电移交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
2月3日上午,记者找到了开发盛世东园小区的呼和浩特市天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姓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居民反映的多收电费的事,他们会在下个月收取电费时给居民退回去。另外,他们会在今年4月份将盛世东园小区还没有进行供电移交的居民楼全部移交。(记者 廖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