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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遵循“三不原则” 避免“哑炮”伤人
内蒙古新闻网  15-02-21 10:28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针对近期各地发生的“哑炮”伤人事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工商等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群众不燃放没有质量保证和威力过大的烟花爆竹、不贸然查看“哑炮”,确保自己和他人的节日安全。

  最近几天,北京、内蒙古等地相继发生烟花爆竹伤人事件,尽管今年春节这类事件总数较去年略有下降,但炸伤情况严重,部分受伤者被“哑炮”炸伤导致视力下降或失明等。

  据分析,由于质量问题或存放受潮等原因,部分烟花爆竹在点燃后容易出现延迟燃放或熄火问题,这就是俗称的“哑炮”现象。不少人在点燃“哑炮”一小段时间后发现没有动静,往往会下意识地上前查看,此时容易被突然爆炸的“哑炮”炸伤。

  为此,内蒙古公安、工商等部门提醒消费者:第一,选择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发生爆炸伤人事件;第二,应选购火药量相对较小的烟花爆竹,谨慎购买爆炸感度低的摔炮、拉炮、砸炮等烟花爆竹,避免因燃放威力过大的烟花爆竹伤及自己和他人;第三,燃放过程中,如出现烟花爆竹延迟燃放或熄火现象,不应贸然上前查看或现场检查,以免因突然爆炸引发不必要的伤害。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医务人员特别提醒,市民一旦被烟花爆竹炸伤,家属须立即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避免因自行处理伤情而耽误医治时机。如果手部被炸伤后大量出血,应在捆扎手腕或上臂止血后立即就医;眼部被炸伤后切勿用水冲洗,应该用干毛巾简单包扎后立即就医。(记者 李云平)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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