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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专项整治重点车辆反光标识及安全防护装置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5 10:28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针对载货汽车未安装或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致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突发,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决定,从3月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中型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反光标识、安全防护装置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严把大中型货运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注册登记关,注册登记业务办理时,民警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验注册登记车辆防护装置的样式、尺寸以及离地高度、反光标识粘贴是否规范等情况,对于未按照国标要求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同时要严把大中型货运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年检关,对未按照国标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的,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识,不得上路行驶。对已安装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的,如存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应责令车主立即维修或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核发检验合格标识。(记者夏合琴通讯员古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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