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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食药局 “3•15”活动方案出台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5 10:2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4日,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1日至3月31日为消费者维权宣传月。呼市食药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为整个活动高潮,将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集中宣传,组织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形式多样的纪念和维权活动,突出年主题。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开展以受理投诉、解答咨询为内容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制作展板、解答疑难等形式,为“3·15”当日集中活动营造氛围,增强联动性,扩大社会影响力。宣传食品药品名优产品和优质服务,鼓励和推动广大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发展意识,努力营造竞争有序、公平合理、公众满意的消费环境。

  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充分发挥首府网络和媒体的优势作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车(队)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采访及主题报道活动,介绍维权常识、典型案例、打假成果。向消费者发布维权动态,发布有关消费警示。印制发放《首府食品药品监管报》,为公众提供消费信息,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同时,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发放问卷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发布。

  开展食品药品市场监督检查。3月1日至31日,组织开展对部分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记者甄海霞)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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