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人大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4项,对11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通过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审议组织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和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等措施,掌握了基层实际情况,进一步形成和强化共识,增加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使多项审议意见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对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3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3年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3年赤峰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赤峰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正视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征管力度、强化支出管理、提升理财水平。认真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了2014年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区域合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强对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着力推动农牧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森林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森林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强调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林业经济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动物防疫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加强动物防疫执法队伍和基层防疫队伍建设,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大力提高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旅游法执行情况和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重视开发规划、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大力扶持乡村旅游业发展等建议。跟踪监督关于防洪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矿山安全法执行情况报告和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促进相关工作。
加强对民生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建议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水平。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强调适应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适应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新常态、切实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体系建设、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建议。跟踪监督关于民族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解决相关问题,不断提升我市民族教育工作水平。
加强对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赤峰市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强调切实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规划与建设的衔接,保证规划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使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城市建设的依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局部修改《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的报告,同意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明确县乡村公路养护的主体和养护资金渠道,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加强收费公路管理。跟踪监督关于全市矿山污染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矿山污染治理工作,努力保护青山绿水。跟踪监督关于国家和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加强对公正司法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提高法官素质和审判工作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跟踪监督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和关于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推动相关工作开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