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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交警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及使用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6 10:15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为进一步推进交警执法记录仪的规范管理与使用,有效地减少因日常执法造成的投诉,消除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市交警支队以现场执法记录仪规范化使用管理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保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执勤民警自身权益。

  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执法记录仪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民警都要按规定装备佩戴到位,能够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时固定证据。同时,明确保管责任,规定管理责任人,严禁外借非警务人员,不得录存与工作无关的资料,要勤于检查维护,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提高仪器使用率,维护自身利益。要求对于现场处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必须使用现场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以保全证据。特别是对于酒后驾驶、严重超限超载、非法拼装车辆,不但要严格整治,同时要发挥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的作用,夯实证据基础,避免造成上访或诉讼案件的发生,真正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影响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妥善数据管理,严格督导检查。规范执法音视频数据的录入、存储、使用、删除工作,利用配发的执法记录仪云数据终端机,安排专人负责民警个人摄录资料的分类管理,确保资料上传及时,妥善保管,做到有备可查,实现对数据的规范化管理。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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