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捡拾工友钥匙入室行窃9000元被判刑
内蒙古新闻网  15-03-09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通辽日报  
 

  周某某与李某是同在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某化妆品店打工的工友,日常往来较多。前不久,周某某捡拾到李某丢失的家门钥匙后未予归还。没过多久,周某某来到李某家,利用拾得的钥匙打开房门后进入室内,盗走现金9000元。几个月后,周某某再次来到李某家,又用拾得的钥匙打开房门进入室内,在翻找财物时,被李某的丈夫当场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经查,盗得钱物被周某某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及缴纳保险费。案发后,周某某的亲属主动退赔了失主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盗取他人财物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赔偿了失主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失主的谅解,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日前,奈曼旗人民法院对捡拾工友钥匙入室行窃的周某某公开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郭振宇郑学刚)

  

[责任编辑 魏莉 ]

乔迁
舞起来扭起来
看看我们做的花灯
元宵卖得火
让文化的种子在基...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别样的正月十五
与“雷锋”同行52年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