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11月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3]45号),共有262个资源型城市被列入其中。规划明确提出“选择典型的资源富集地区、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关于资源型城市的国家级规划,也是新一届政府以国务院文件发布的第一个专项规划。
《规划》的出台主要有两大背景:国家对资源保障的需求、生态环境恶化的倒逼。《规划》中提出,资源型城市不管是哪种类型,都要建设成可持续的、生态的、社会和谐的城市,并对衰退型城市的转型发展也有明确指向——大力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逐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并明确了一批重点培育的接续替代产业集群。
《规划》内容突出五大重点任务。一是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强化资源保障能力;二是构建多元化产业体系,夯实转型发展基础;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人为核心推进城镇化;四是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还城市一个美好家园;五是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专家认为,《规划》已从“问题导向”转向“目标导向”,这标志着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问题,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组织起草了《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方案(初稿)》,拟在个别省区选择典型性、示范性强的资源型城市,开展以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为核心任务的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