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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特稿】水权改革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内蒙古新闻网  15-03-15 10:18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鄂尔多斯市因无取水指标而无法开展前期工作的工业项目有300余个,需水总量达到5亿立方米,大批煤化工企业由于缺少用水指标只能“望煤止渴”;巴彦淖尔市的河套灌区引黄水量占全区引黄水量的80%左右,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足0.4,用水浪费严重,节水潜力在10亿立方米左右… …

  一边是大批新企业排队上马,无水可用;一边是大水漫灌,用水浪费,需要大量资金进行节水改造。如何打破这一“怪圈”,有效化解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

  我区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展黄河水权转让,由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投资农业节水工程,将农业灌溉节约的水量用于工业发展,在不突破用水总量的前提下调整用水结构,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逐渐形成了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以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用水,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走出一条成功解决干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新路子。

  2003年,水利部确定我区为全国第一个黄河干流水权转让试点,开展盟市内水权转让工作。截至目前,已批复沿黄工业项目转让水量指标3.23亿立方米,累计完成节水改造工程投资6.9亿元。盟市内水权转让的实践和成效,为我区跨盟市水权转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014年,水利部再次确定我区为国家级水权试点地区,重点探索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试点工作,我区首先在巴彦淖尔市开展灌区水权综合改革,将1.2亿立方米水权指标分配给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

  2006年以前,我区的盟市内水权转让是以“点对点”方式展开的,即一个企业对应一个地块或渠道搞节水改造工程,各企业分别开展前期工作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企业前期工作进展不一,加之各企业分别实施容易造成项目间水权转让价格差异过大,不利于各节水项目的衔接。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提出“点对面”的建设管理方式,即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进行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统一水权转让的单方水价格,综合考虑项目的核准进度、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的需水量和节水工程的节水量,虚拟划分企业水权转让所对应的地块或渠道。将过去的“点对点”方式改为“点对面”方式,有效破解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不一、水权转让价格差异过大等问题,进一步促进水权交易工作平稳推进。

  按照政府统筹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2013年我区成立了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中心,作为自治区水权收储转让的交易平台,通过市场手段优化配置水资源,促进水权向高效率、高效益行业和企业自由流转,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权收储转让中心的组建,开启了我国水利行业尝试通过组建专门机构实施水权转让试点的先河。

  依托这一交易平台,我区对行业、企业、协会、农户的结余水权进行收储转让,也可自己投资实施节水项目并对节约的水权收储转让。截至目前,在水权收储转让中心的牵头下,黄河干流盟市间水权转让试点节水工程已经完成30.3公里干渠衬砌,完成工程投资约1亿元。

  开展盟市内黄河水权转让工作以来,全区解决了50多个大型项目的用水指标,有效支撑了这些项目立项核准,可为约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提供水资源保障,同时为沿黄灌区筹集了30多亿元的节水改造资金,改善了农业灌溉条件。此外,我区引黄水量逐年下降,近3年平均超指标引水2亿立方米,超引水比例4%,达到了《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规定的5%的限制要求。

  今年,全区将继续在跨盟市水权转让、灌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创新水权交易平台运作机制和方式、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水权交易平台、健全水权交易制度等方面展开工作,争取在相关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示范和经验。(《内蒙古日报》全国两会全媒体报道组记者 杨佐坤 通讯员 党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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