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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教育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15-03-23 10:33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青山区教育局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党委与39家办学单位的党组织书记、17个机关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股室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

  先后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问责事件报告制的通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健全机构,强化监督问责。要求从机关到学校,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有条件的学校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力量放到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案三查”制度。两年来,对违规违纪的教师进行了免去年级组长、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给予批评告诫。

  同时,以人为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2014年为“师德师风建设年”,2015年为“师德师风强化年”。仅去年一年,荣获市级“优秀教师”称号54人、“优秀班主任”称号20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11人、“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8人、“最美教师”称号3人。(记者 姬卉春 通讯员 冯伟)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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