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内蒙古时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别让场地费成为侵权借口
内蒙古新闻网  15-04-03 10:57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近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魏明鑫投诉称,婚期临近,他突然接到婚庆公司的电话,说燕屏商务酒店有固定的婚庆公司,如果新人自选婚庆公司,需要向酒店交800元的进场费,这笔钱由新人承担。最终酒店同意收取500元场地费,无奈之下,新人只好选择交费。(4月1日《北方新报》)

  本来一桩喜庆的事情,却让酒店搅和得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商家不得捆绑销售。酒店的这一做法显然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饭店收取外来婚庆礼仪的进场费用,这就意味着通过人为划分市场,不让其他婚庆公司进入公平竞争,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久而久之,会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不利于婚庆市场的健康发展。

  虽说燕屏商务酒店早在一年之前就和婚庆公司签了进场合同,但这份合同只能对签约双方发生法律效力,而对魏明鑫夫妇并没有约束力。酒店拿这份合同来解释,显然没有说服力。退一步说,即便有这份合同的存在,为什么酒店没有在预定宴席时加以说明,非要到婚期临近时才通知呢?这不免让人怀疑酒店为了自己的小九九故意隐瞒事实。

  商家经营,诚信为本。只有始终把顾客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优质的服务来打动顾客,才能在市场上走得更远。否则,靠着进场费来忽悠顾客,除了影响商家信誉和形象外,还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王成艳)

  

[责任编辑 李珍 ]

乳业博览会开幕
夕阳乐园
我的风筝我的梦
安全牢记心间
119名残疾人拿到护...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精雕细刻
最炫民族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