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误读“6年免检”政策,车主年检过期后依旧上路行驶被处罚。4月1日,记者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了解到,自“6年免检”政策出台至今,呼和浩特市有上百名驾驶员因误读“6年免检”政策,而导致花钱投保却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例。
3月21日,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一辆私家车未在前挡风玻璃上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经核对,该车的年检已经过期好几个月了。民警按照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并对驾驶人做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车主秦女士一脸疑惑地问民警:“不是新出台了政策规定新车6年以内可以免检吗?为什么你们还要处罚?”
类似年检过期后依然坦然上路的车主有不少,新城区交管大队三中队民警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自2014年9月1日开始到现在“6年免检”政策虽然过去半年多了,可仍有不少车主对这项新政策存在一定理解误区,平时在查车的过程中经常发现有类似的现象,而交警的处罚都是说服教育,并提醒驾驶员速去年检。
据市交管支队宣传科工作人员狄永红介绍:“免检,是指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简言之就是不用上线检验。在享受免检的6年里,车主并不是一劳永逸,还是需要每两年申领一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狄永红说,“6年免检”政策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车辆上牌时间在2010年9月1日以后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符合免检条件。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每两年车主还是得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只是不需要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那么,因误读“6年免检”政策而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会拒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王艺苑解释,“6年免检”政策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因逾期未检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数字虽然他们没做出统计,但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平时反映的情况来看,并非少数,足有上百起。机动车应当按时参加年检,逾期未检验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如果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会拒赔。但也不是所有的保险项目保险公司都会拒赔,拒赔的只是驾驶员参加的除交强险以外的其他一些商业险,而交强险还在理赔的范围内。商业险除了逾期未检的拒赔,还有例如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及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符合“6年免检”政策条件的每两年定期检验,检验时首先要填写6年免检工作登记表;其次,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持有驾驶证、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凭证,车船税纳税免征证明后(在呼和浩特市上的保险车船税包含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内),可直接到我市各车管所及旗县区车管所领取机动车检验标志。另外,办理6年免检前,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将涉嫌该车的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所有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一旦上路行驶将会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车辆还将被暂扣,直到办理完相关年检手续为止。(记者朱丽华通讯员王永明樊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