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伪造购房合同 呼和浩特一男子诈骗亲戚20多万
内蒙古新闻网  15-04-13 16:1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伪造购房合同 男子诈骗亲戚20多万

  李某伪造购房合同,骗取远房亲戚购房款20多万元后潜逃,但最终落入法网。4月2日,清水河县公安局将李某向检察机关报捕。

  2008年秋季,清水河县的李某(现在呼和浩特市居住)承揽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某小区的一处建筑工程。2009年8月份,因工程资金缺乏,李某找到了远房亲戚贺某兄弟俩,许诺可以买到顶账房,房价要比市场上便宜许多。贺某兄弟俩一看是熟人,房子又便宜,也没多想,就把20多万元首付款交给了李某,双方还签了协议,约好剩余房款在2013年楼房建成交钥匙后付清。2013年该工程完工后,贺某多次向李某要房,李某以房屋得先从开发商处办理手续为由一拖再拖。贺某感觉不对劲,便去该小区售楼部核对房屋情况,发现李某承诺的15号楼的那处住房已经有人入住,且李某根本没有售房资格。贺某兄弟俩遂要求李某退钱,但李某仍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李某多次更换手机卡,并搬了家。眼看房子和钱都打了水漂,2014年5月,贺某到清水河县公安局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展开调查。今年3月31日,民警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发现了李某的行踪,并将其抓获。经讯问,李某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并承认将收取的购房首付款用于了赌博和挥霍。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 李珍 ]

培育脱毒马铃薯
接春羔
人勤春来早 绿化早...
乳业博览会开幕
夕阳乐园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鸟类的天堂
文化墙上的故事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