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官方网站消息,呼和浩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正式上报国务院,现国务院已经收到文件并启动运转程序,有望近期获批。
国家发改委上报文件指出,呼和浩特市近期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总体可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查(环审[2014]288号)。建议项目业主进一步完善线网规划,做好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加强地质、水文勘察工作,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对车站周边土地利用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和交通接驳设计,重点控制好车辆段和停车场建设用地。综合考虑投资效益和建设强度,结合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情况稳步推进建设,避免建设方案随意调整。
国家发改委上报文件认为,呼和浩特市编制的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建设规模基本合适、建设方案及资金方案总体可行,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建议国务院批准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帮助呼和浩特市协调国家尽快批复该建设规划。二是加强对呼和浩特市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提高报批文件质量,在支持性文件齐备后尽快完成审批工作,为项目及早开工创造条件。三是继续盯办世行、亚行贷款项目,争取为项目尽可能地解决部分资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