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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内蒙古新闻网  15-05-26 16:19 打印本页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近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鄂尔多斯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对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战略意义,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创新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对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具有典型意义。

  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通过努力,力争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走在自治区前列,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全面形成,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使鄂尔多斯市成为资源能源富集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转型创新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方案明确了8大任务。一是构建科学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三是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四是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五是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六是构建生态文化体系;七是机制体制创新;八是夯实基础能力建设。

  方案要求,要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协调联动,广泛宣传教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王曾)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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