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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首次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内蒙古新闻网  15-05-26 16:25 打印本页 来源: 阿拉善日报  
 

  近日,在阿右旗巴丹吉林司法所的主持下,巴丹吉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与以往调解案件不同的是,此次调解协议书签订后,双方依据《人民调解法》,共同申请阿右旗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这也是我盟首次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

  据了解,今年3月,阿右旗巴丹吉林镇调解委员会受理了李某某与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过调查、调解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依据以往的工作经验,此类纠纷尽管调解成功率高,但履约率相对较低,极易反复。付款方一旦违约,一方面影响协议履行,另一方面也影响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如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将会为李某某取得劳动报酬问题再上一把安全“锁”。在巴丹吉林司法所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随即向阿右旗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阿右旗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做出法律裁定书,对该调解协议书予以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向法院申请对其效力进行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审查,对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出具法律文书确认其效力。并赋予其强制执行的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也为人民调解协议加了一道安全保障。(记者周桐)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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