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最高可贷80万
6月4日,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书记赵利民给记者解读了此次的多项惠民政策:
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延长贷款年限。贷款期限为1~30年,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具体年限按照贷款金额、偿还贷款能力、剩余在职工作年限等综合确定。
延长申请贷款有效期。贷款的申请有效期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购房款最近一次缴纳日起至申请贷款日止,高层住宅不超过4年,多层住宅不超过3年,二手房不超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
放宽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评定标准。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评定标准由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月工资收入的50%调整为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60%。借款人家庭工资收入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如借款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其他有偿还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视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
推出异地购房贷款。自治区其他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呼和浩特市自住住房,可持有效购房手续、缴存证明及近6个月以上的缴存明细等材料,经缴存地、购房地管理中心核实无误后,向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任何费用。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抵押担保,不收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评估、担保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一人买房可用全家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状态正常的在职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和建造、翻建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和浩特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首付款比例降至20%。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且不超过中心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以本人或他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80%且不超过中心执行的最高贷款额度。
所购住房装修费用与所购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车位购置费用可纳入贷款额度核定范围。购买未装修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可同时将所购住房装修费用纳入贷款额度核定范围,按照购房合同记录的房屋面积及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核定可贷金额。同时,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可将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车位购置费用纳入贷款额度核定范围,按照合同、发票记录的实际支出核定具体可贷金额且不超过车位15万元、车库20万元的上限。
购车库可提取公积金
记者了解到,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新增的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为:
购房办证费(含契税、住房维修基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为准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1次。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装修所购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为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1次。提取额度为装修费用,提取标准以购房面积为准,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核定标准。
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或地下库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以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日期为准,高层4年之内,多层3年之内,二手房及现房房本2年之内,有效期内只办理1次。提取额度以车库、地下车位合同及发票记录实际支出核定,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且不超出上限:车库20万元(含),车位15万元(含)。(记者 郑慧英 刘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