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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举行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听证会
内蒙古新闻网  15-07-09 08:3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护理、治疗、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类项目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平均上调幅度为70%,影像诊断类平均下调幅度为15%,手术治疗类平均上调幅度为90%,实验室诊断类平均下调幅度为10%。”这是8日下午2时30分,自治区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听证会的内容。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胡文义说,由于我区10多年没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现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开展,起不到政府管理医疗服务价格的作用。

  据了解,我区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拟从今年7月至年底分三批出台,规范和调整的项目共计8754项。

  综合医疗服务类平均上调70%

  第一批,2015年7月出台。包括新增和调整综合医疗服务类、影像学诊断类、病理学诊断类、辅助操作类等1008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平均上调幅度为70%,影像诊断类平均下调幅度为15%,医疗机构年收入总量上涨幅度控制在1%左右。

  手术治疗类平均上调90%

  第二批,9月前出台。包括临床手术治疗类、实验室诊断类等5912项。其中手术治疗类平均上调幅度为90%,实验室诊断类平均下调幅度为10%,医疗机构年收入总量上涨幅度控制在3%左右。

  临床诊断类、康复医疗类平均上调30%

  第三批,12月出台。包括临床非手术治疗类、中医医疗服务类、临床诊断类、临床物理治疗类、康复医疗类等1834项。平均上调幅度为30%,医疗机构年收入总量上涨幅度控制在1%左右。

  《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二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是在三级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基础上,平均下调10%确定。

  新价格出台前旗县级公立医院执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每一批次出台后,自治区内的二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均执行《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在新价格出台前,旗县级公立医院仍执行取消药品加成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由于分三批出台,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4版)》,凡已包含在《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三批次全部出台后,所有的收费项目均执行2012版,同时废止2004版项目价格。(记者杜柏业)

  问题一:消费者反映:部分价格调整偏高

  自治区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科长包冬梅:一台阑尾炎手术需5名医生护士进行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按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4版)》,阑尾炎的手术费用是270元,调整90%后,手术费用是513元。这个价格与我国其它西部地区相比仍处于中低下水平,我区调整后的价格有的甚至是其它省市现行(2004版)执行的价格。

  自治区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调研员姚伯岩:由于目前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不合理,医生开具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等现象的存在,造成医疗费用不断上升。要建立合理的就医秩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需要通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来实现。2014年,自治区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了40个旗县先行试点,今年全面推开,同时有3个城市被国家确定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是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切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药品供应商的利益联系。改革措施的落实,需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新的补偿机制,促使医院建立新的内部运行机制,消除不合理费用上涨的动因,这就要求重新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结构上的调整,到最后总量还是控制的。比如,以前的一次性耗材是要另行收费的,但此次调整后,一次性耗材就会打包到手术费用里,除一些除外的项目,不再另行收费。这将对医疗机构有一定的规范作用。

  政府回应:一次性耗材打包手术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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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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