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丰镇市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丰镇市采取有效措施,对全市原国营矿山、有主矿山及道路建设、历史形成的地面塌陷、废弃采坑、尾矿、废渣等破坏环境及压占耕地、草场等严重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丰镇市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生产矿山对地质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全面部署,明确各矿山治理任务、时限、要求等,并与生产矿山采矿权人签订矿山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生产矿山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并申请验收。全市31个采矿权企业全部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26家矿山编制了分期治理方案。
截至目前,全市铁矿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55万元,治理恢复面积107569平方米、种树9850株、尾矿库平整40950平方米、覆土30108立方米,铁矿矿山企业已完成分期恢复治理总任务的39%。1个硅石矿投入资金50万元,治理面积10000平方米,种草恢复植被10000平方米、完成了分期治理任务的30%。乙类矿山总投入治理资金120万元,种草恢复植被33300平方米;设立警示牌12块、网围栏2000米,完成分期治理任务的51%。
石材矿山已逐年投入治理资金1800多万元。其中有主矿山丰镇市白塔沟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白塔沟一带辉绿岩矿投入治理资金600万元,治理恢复面积1800000平方米、削坡2000立方米,平整覆土30000立方米、种草恢复植被1800000平方米、疏通河道1000米;设置露天采场警示牌30块、网围栏2500米,完成分期治理任务46%。重点对三义泉酸刺湾一带无主矿山进行了综合治理,全市筹集专项资金790万元,累计治理恢复面积150000平方米、削坡45000立方米、回填废料20000立方米,平整覆土45000立方米、种草恢复植被150000平方米,疏通河道2500米。
(丰镇市国土资源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