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为加快建设连接欧亚经贸大通道提供了机遇
中蒙俄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西出北上的重要一翼,区域内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后发优势强劲,但是迫切需要解决交通、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难题。内蒙古恰好处于“一带一路”向北和向西开放推进的国际经贸走廊连接点上,从这个独特的区位角度看,建设内蒙古连接欧亚经贸过境大通道十分必要。一是依托满洲里口岸,共建内联东北(黑吉辽、蒙东)经济区、大连港、锦州港,外接俄罗斯欧亚大铁路至欧洲腹地,打造满洲里跨境自贸区和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二是依托二连浩特口岸,共建内联京津冀经济区、天津港、秦皇岛港,外接蒙古国乌兰巴托铁路,延伸与俄罗斯欧亚大铁路连接至欧洲腹地,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协同发展,打造以呼包鄂为核心的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进一步深化创新与俄罗斯、蒙古国开放合作机制;三是依托京包、包兰、兰西和临策—哈密铁路,共建向西经新疆至中亚的经贸大通道、连通中国、中亚、西亚的经济走廊,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开发开放;四是依托甘其毛都口岸,共建向北连接蒙古国新计划的铁路、联通蒙古国南部集聚区,向南连接西安、广西、广东,贯穿长江经济带,延伸到海上丝绸之路;五是依托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和二连浩特口岸,共建二连浩特经锡林浩特至锦州港大通道,连接锦州港、营口港及环渤海经济区,外接蒙古国东南部集聚区,直通俄罗斯欧亚大铁路,打造锡(林郭勒)赤(峰)朝(阳)锦(州)中蒙俄国际陆海经济走廊和合作示范区。
“一带一路”为产业和服务贸易提速升级提供了机遇
围绕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一是大力发展能电产业合作,加快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推动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二是促进农牧业产业合作、水资源合作、生态保护、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蒙医药、新材料等新兴行业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三是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四是加强自由贸易区建设和通关条件改善方面的合作,通过这些合作推动产业和贸易双提速,让产业与贸易双引擎拉动内蒙古经济持续稳步发展。
“一带一路”为构建多层次的政府间关联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提供了机遇
虽然内蒙古与蒙古国交流具有天时地利人和方面的有利因素,但是也有一些制约因素,例如以省区与国家进行沟通协调身份不对等等,需要探讨由国家授权省区领事代办权,进行政策沟通和协调,在政策、机制等方面,构建多层次的关联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海关合作等“通关”便利机制,推动检疫检验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一是创新合作机制,吸引能够在投资地大规模带动就业、增加税收、改进公共和服务设施的投资项目,构建改革开放的新格局;二是从中蒙俄三方的相关利益各方角度,用“同理心”去倾听、判断和研究,根据相关国国情差异来推动发展、深化合作,要以市场机制为原则,形成合力,同时,通过管用好用的政策推进创造良好的经商环境;三是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合作重点,以务实的行动来推进经贸、技术、人文等多领域、多层次的合作。
“一带一路”为改善民生福祉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我国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以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在口岸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面给予扶持,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重点向基层特别是农牧区倾斜,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继续编制并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少数民族事业规划。加大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力度,把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内蒙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融入和实施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发展问题、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繁荣发展。一是多措并举扩大就业,支持发展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鼓励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牧民就业和稳定持续增收;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提升民族品牌培育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交通、水利、信息、能源、科技、环保、防灾减灾等项目;四是集中力量扶贫攻坚,坚持国家民族和区域相统筹原则,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内生增长的“造血”能力。
“一带一路”为智库联盟合作与拓展公共外交提供了机遇
智库肩负着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使命,具有行使公共外交功能,提升国家软实力的责任,也是发挥智库应有的“文明互鉴、思想交流、政策沟通”的引领作用。目前,这些应有的作用和功能还面临诸多挑战,需要通过智库联盟促进精英合作,凝聚共识、达成共识、扩大交流、务实合作,有效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一是通过智库之间人员交往和接触,宣传解读我国相关政策法律,充分了解彼此的政策意图和深层次问题,进而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二是通过开展跨国议题的政策研究、国际合作、国际会议和论坛等活动,利用各种传播媒介与方式,与国外智库精英和公众进行进一步对话与沟通,使国外公众深入认识和理解中国,获取国外公众的正面观感;三是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在不同场合,与国外智库和公众进行广泛接触实现充分对接,包括文化对接、贸易对接、规则对接以及情感对接,增强本国文化的吸引力和政治影响,寻求国际社会特别是民间社会对中国立场、中国声音和中国价值的理解和支持。
(杨臣华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