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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经理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被立案
内蒙古新闻网  15-07-20 10:55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反馈登记中,发现一起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的案件线索。此线索成为全区首例由检察机关主动跟踪反馈发现的变造告知函涉嫌犯罪线索。日前,涉嫌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黑龙江某公司驻内蒙古区域经理郭某来到鄂托克前旗公安局自首。日前,该局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据了解,今年5月11日,黑龙江某公司为参加鄂托克前旗一招投标项目,向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申请。经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生成告知函,显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周某和杨某有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将该份告知函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后,交付给查询企业。按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的要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对有记录的告知函进行了跟踪回访,发现5月12日该公司向鄂托克前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告知函并非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而是一份涉嫌变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报告。

  最终,该线索被转交到了线索发现地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由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送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并配合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经初查,6月29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以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对该案予以立案。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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