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亚平在政协第38次主席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要求
贯彻落实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本网讯(记者巴菊媛)7月20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召开第38次主席会议暨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有关精神,审议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议有关事项,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起草情况,进行了“严以律已”专题学习。自治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任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郭启俊、郑福田、牛广明、杨成旺,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魏军出席会议。
任亚平传达了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工作都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取得了新成就、新经验,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所以全国政协召开这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非常及时,而且选在届中召开,有利于好经验、好做法的借鉴、推广和中央有关精神的贯彻落实。
任亚平要求,自治区各级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要重视发挥政协的团结统战功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努力提高议政建言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要有效发挥专委会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政协的联系和指导,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政协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和筹备工作,计划于9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召开常委会议,围绕制定自治区“十三五”规划、推动“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协商议政。
会议听取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起草情况。任亚平指出,要按照中办36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党委要求,借鉴各省区市做法、结合内蒙古实际,制定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突出政治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为增强自治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遵循。
主席会议后,任亚平主持召开了自治区政协党组、机关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严以律己”主题,邀请自治区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教授于连锐以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实践党章为题作了专题辅导,政协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任亚平要求政协机关党员干部依照党章要求,结合政协实际,严格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约束,进一步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