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不断加大查处力度,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基层。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托县五申镇鸡嘴营村党支部书记刘会元虚报冒领救灾款问题。2008年,刘会元利用职务便利,前后两次虚假捏造和上报《灾民救助花名表》,共虚报冒领救灾款15000元并据为己有。2014年12月,托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刘会元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2015年1月,托县纪委给予刘会元开除党籍处分。
2、武川县得胜沟乡前窑子村村主任康有亮违规套取牧草补贴、冒领退耕补贴等问题。2010年至2014年,康有亮利用职务便利,冒领已故五保户遗留的退耕补贴1188元;擅自套取使用牧草补贴款24300元;变相处理村务其他支出7000元;未及时给农户发放公益林补贴。2015年3月,武川县纪委给予康有亮开除党籍处分。
3、玉泉区小黑河镇东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刘利平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资源问题。2000年至2013年,刘利平利用职务便利,无偿占用集体土地经营奶站,并擅自变更用途,进行营利性活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违规新建改建村委会综合楼和旧办公用房;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74.25万元,用于春节文娱活动。2015年5月,玉泉区纪委给予刘利平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清水河县北堡乡老熊沟村党支部书记路广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问题。2001年至2014年,路广文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12160元,并将其中8174.4元据为己有。2015年5月,清水河县纪委给予路广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新城区保合少镇水磨村党总支书记杨青山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问题。2014年5月,杨青山违规转让小井沟全长约8公里的山沟、河漫滩、山脊等地块的使用权给某公司,用于发展现代旅游观光农业。2015年1月,保合少镇党委给予杨青山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履行岗位职责。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
呼和浩特市监察局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