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实行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与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制度,为规范完善嘎查村“两委”工作、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保证惠农惠牧政策的落实发挥重要作用。
加强监委会统一管理。苏木乡镇纪委负责对各嘎查村监委会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协调“两委”与监委会的关系,及时解决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嘎查村监委会受嘎查村民代表监督,对违法违纪或不履行职责的委员,经多数嘎查村民代表提议,嘎查村民代表会有权予以撤换,并按照民主选举办法予以补选。与此同时,75个监委会全部达到“五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工作记录、有工作制度。各嘎查村统一将监委会牌子与党支部、村委会牌子同规格并行悬挂,从硬件上保证了监委会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在待遇方面,嘎查村监委会主任工资待遇按照嘎查村“两委”正职标准执行,每人每年19200元。同时,按照任职年限,对离任的嘎查村监委会主任每人每年发放1800元至36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让其退有所养。这些待遇的落实,充分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落实监委会工作职责。督促村务公开,监委会对嘎查村“两委”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和监督;对嘎查村级事务的管理,特别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监委会负责人列席嘎查村“两委”班子重要会议,有权对嘎查村委会未经嘎查村民会议或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群众对嘎查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有疑议的,按照多数嘎查村民代表意见,可以向嘎查村民委员会进行问询。对嘎查村“两委”拒不采纳和执行合理建议和意见的,嘎查村监委会可以提请召开嘎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议事项,或报请苏木镇党委、纪委责令“两委”执行建议意见,使监委会工作真真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
发挥村务公开杠杆作用。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村务、财务“暗箱操作”问题,嘎查村监委会把村务公开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强化民主监督。“两委”定期研究讨论,明确年度村务公开重点和任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有人抓。嘎查村监委会负责监督公开情况,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经常抓、监委会监督抓的工作机制。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信访保密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向嘎查村党支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苏木乡镇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村级“三资”管理等规范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嘎查村务监督、民主理财、嘎查村民代表询问质询、嘎查村务公开、嘎查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嘎查村干部“勤廉双述”等14项村治配套制度,有效规范了村级权力运行。对嘎查村每一项公开内容,嘎查村监委会全体成员集体进行监督审查,对无异议可以公开的内容,经监委会确认后,村委会在公开栏、代表会上进行公开。截止目前,全旗一村一公开栏,共设置村务公开栏75个,公开重点村务14项内容,村民随时可以在公开栏上见到关乎嘎查村发展和民生保障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社会保障等七大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低保评审、民政救济、宅基地审批、“三资”管理、村级财务收支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做到“一事一议一公开”。(鄂托克旗“换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