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在规范程序、依法操作的基础上,结合全旗实际,积极探索,采取五个动作,助推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适当放宽了选民登记范围。根据实际对部分户籍不在本嘎查村,但长期在本嘎查村居住、生活或工作超过一年,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嘎查村务工经商人员、嘎查村办企业员工等特殊人群,本人提出参加选举的申请,并持有户籍所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其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参加选举的证明,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赋予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次登记选民共85791名,其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选民有31人。适当放宽选民登记范围,提高了选民参会率和参选率。
二是统一规范选举印章。为切实保障嘎查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能职责,旗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镇统一印制和规范使用嘎查村选举委员会印章。
三是规范候选人竞选活动。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对选民或候选人的竞选活动进行了规范。在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或监督下,采取竞选演说、嘎查村民提问、承诺发表等方式竞选。让候选人直接和村民面对面,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公开表达自己的意愿,也让全体选民更全面地了解候选人情况,确保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自己信服、满意的“当家人”。同时,加强对候选人竞选的监督和制约,避免选举期间存在以捐赠承诺、钱物等形式参与竞选,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嘎查村内公益事业财物比拼加码的现象。
四是尽量控制使用“流动票箱”。为了规范投票方式,保证选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尽量控制使用“流动票箱”,减少因设置不当而导致选民对“流动票箱”使用的误解。并严格要求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从而很大程度上有效地防止了一些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行为。
五是引导规范嘎查村选举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选举方式、特殊人员的选民资格认定、嘎查村委会的成员职数、委托投票的规定、竞选活动的组织及投票方式等,通过驻村进行宣传,强化对选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引导,其在嘎查村选举办法中进行了规范,做到在合法的前提下,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使之实际工作中更具可操作性。(伊金霍洛旗“换届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