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4月9日至5月13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杭锦后旗进行了常规巡视。8月18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组长侯秉权代表巡视组向杭锦后旗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委副书记胡丰代表市委就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杭锦后旗旗委书记王惠忠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侯秉权组长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汇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而后反馈了巡视意见。侯秉权指出,杭锦后旗旗委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措施抓得比较实;队伍作风建设有成效;干部选任执行条例严谨,群众认可度高。但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应该进一步引起重视。一是反腐败方面,项目建设有的不够规范,其中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供地、变更规划、监管缺失问题严重,特别是违规套建别墅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财务管理及核算不够规范,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大额付现、违规超范围列支、经营收入应缴未缴直接坐支问题;村务公开不够,水费征缴对村干部反映大。二是作风建设方面,怕犯错误的不敢为、怕得罪人的不愿为问题比较严重;婚丧嫁娶“小桌变大桌”搞变通、个别单位变相发放补贴、个别部门违规坐支经营性收入用于接待等苗头性问题需引起重视;危房改造、廉租房等民生项目的政策落实监管不力,甚至有人伸手谋取私利。三是“两个责任”的落实方面,旗委主体责任的履行,在风险防控方面需要加强;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存在主业意识还不够强、执纪问责失之于宽软问题。四是干部管理方面,超配和违规提高待遇有待规范,吃空饷问题清理不彻底,个别违规进人问题应引起警觉。
侯秉权在反馈中传达了经自治区党委“五人小组”同意的整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教育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强化懂规矩守规矩的自律意识;要规范项目建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领域问题要认真配合查处;要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要切实采取措施强化村务公开,重视水费征缴相关问题。二是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实施意见,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有效途径,解决为官不为问题;要重视“四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强化民生项目的落实和监管,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三是要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旗委要进一步运用制度手段对权力实施监督制约,加强风险防控;纪委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主动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四是要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随意性问题发生。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在限期内消化、规范“三超两乱”问题;要继续不折不扣清理吃空饷问题;要继续关注公务员企业兼职问题;对违规进人问题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市委副书记胡丰要求,杭锦后旗旗委班子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体系,推进整改落实。要明确整改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要坚持立行立改,做到举一反三,统筹推进,将反馈意见整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巡视整改成效最大化。旗纪委要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切实担负起、落实好协助旗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一重大任务。要切实强化自身建设,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旗委书记王惠忠表示,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杭锦后旗巡视工作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问题和不足切中要害。旗委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常委班子成员、各级党政负责人分工负责整改机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抓好巡视整改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将查摆出来的“不严不实”问题及时加大整改落实和正风肃纪力度,努力用作风建设的成效取信于民;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来抓,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全旗干部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自觉抵制“为官不为”思想,努力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精力抓好绿色产业基地建设、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扶贫攻坚、“五级示范抓引领”等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有关成员出席反馈会;杭锦后旗旗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参加会议;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各镇、农场党委书记,部分老干部和“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列席会议。 (通讯员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