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阿拉善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水平,依法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厅等八厅委《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函》,近日,阿盟组织开展了全盟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由阿拉善盟环保局牵头,盟发改委、盟财政局、盟国土局、盟住建局、盟水务局、盟农牧业局、盟林业局等七委局配合,重点检查各级自然保护区内开展的采矿、探矿、房地产、水(风)电开发、开垦、挖沙采石,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及其他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印发《全盟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检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告知各旗(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时明确各组成部门职责;二是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盟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各单位根据行业规范和管理要求,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具体检查内容、存在问题、规范要求及整改措施,全面了解并掌握自然保护内建设项目的现状;三是要求各旗(区)对本辖区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分类制定出具体可行的退出、整改方案,并编制自查报告;四是联合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各厅委。
目前,联合检查组已完成阿左旗范围内3个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的全面检查工作,下一步将开展阿右旗及额济纳旗范围内各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工作,预计9月11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内容。